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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机构概况

        机构职责

        2022-04-07 来源: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办公地址:康定市光明路136

        联系方式:0836-2833528 

        办公时间:夏季:上午 9:00--11:30

                  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30

                  下午15:00--18:00 


        第一条根据《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机构改革方案》(川委厅〔201892号)和《关于〈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甘机改发〔2019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甘孜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州发展改革委)是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加挂甘孜藏族自治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甘孜藏族自治州能源局、甘孜藏族自治州铁路建设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中共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州委财经办)设在州发展改革委,接受中共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委财经委员会的直接领导,承担州委财经委员会具体工作,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委对经济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政策、重大战略和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年度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和工作要点等重大经济事项。开展重大财经课题和政策研究。指导、推动、督促州委重大经济决策的组织落实,研究部署重大经济决策督察,总结推广经济工作经验。设州委财经办秘书科,负责处理州委财经办日常事务。州发展改革委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州委财经办相关工作,接受州委财经办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州发展改革委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发展改革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全州经济形势,提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州政府委托向州人大提交全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

        (三)负责监测预测全州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研究我州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做好总量平衡。负责省级以上开发区的协调和管理。

        (四)负责汇总分析全州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政策,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保证全州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五)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州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指导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

        (六)负责全州投资宏观管理,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州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组织拟定年度投资计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全州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及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措施。负责编制全州重点建设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重点项目建设、管理、要素保障等事宜。参与相关政府投资项目和政府核准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的概算审查审批。

        (七)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州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农业农村发展重大问题,衔接农牧业、林业、草原、水利、气象等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推进全州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

        (八)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拟订全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促进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的重大政策,组织编制并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牵头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川西北生态示范区建设等国家、省重大战略的实施。

        (九)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政策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州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

        (十)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州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省和州重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十一)负责全州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全州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平衡卫生健康、教育体育、文化广电、民政等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全州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拟定中的重大问题。牵头开展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十二)推进实施可持续性发展战略,拟定并协调实施全州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州能源消费控制目标任务。提出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能源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保产业与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

        (十三)组织编制全州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协调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以及国民经济、国防建设相关重大问题。

        (十四)负责公路、铁路、机场等综合交通的统筹规划和发展协调,配合国家、省做好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工作,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州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

        (十五)贯彻实施国家和省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价格、收费改革方案,提出全州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州级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州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十六)贯彻实施国家和省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监督执行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地方法规、规章草案。提出并组织实施全州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体制改革方案。承担粮食安全州长责任制考核日常工作。

        (十七)管理全州粮食和重要物资储备,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和应急责任。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和物资储备仓储管理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拟订全州物资储存、流通运输有关技术规范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州军粮供应相关工作,配合国资部门管理直属企业资产。承担物资储备承储单位和全州粮食行业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负责全州粮食和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八)贯彻实施国家和省能源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州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州能源体制改革方案,推进能源体制改革,协调能源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会同相关部门加强流域水电规划管理,推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按规定权限审核和转报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州农网改造规划,指导协调农村能源发展工作。

        (十九)完成州委、州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与州卫生健康委的有关职责分工。

        州卫生健康委负责开展全州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全州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等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配合,参与拟订全州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国家和省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全州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测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州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有关职责分工。

        1)外商投资管理。州发展改革委会同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等部门拟订上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的调整意见。州发展改革委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核准、备案。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

        2)并购安全审查。州发展改革委与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和商务厅做好外国投资者并购州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

        3)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州商务和经济合作局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全州国际合作园区建设。州发展改革委负责园区的规划布局、产业规划和各园区的特色与功能定位。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州级有关部门按各自职责共同推进园区建设工作。

        3.与州应急管理局的职责分工。

        1)州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州级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州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州发展改革委确定物资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

        2)州发展改革委根据州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州级救灾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州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4.州发展改革委与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的职责分工。

        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工作,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州发展改革委承担全州能源发展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州能源和电网建设中长期规划,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和转报能源及电网建设项目,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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