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工作方案》已经州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紧落实。
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8月 日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一网通办”能力巩固提升
工作方案
为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破解数据共享不足、业务协同不畅、推广使用不充分等存在的问题,全面提升全州政务服务“联、通、办”能力,根据国家、省一体化政务服务能力评估指标,结合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线上线下办理一致
(一)持续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州、县(市)、乡(镇)按照《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印发四川省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梳理方案的函》(川数中心函〔2021〕32号)要求,对运行的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动态化管理,提高办事指南准确度,全面梳理依申请服务事项(包括行政许可事项、行政确认事项、行政给付事项、行政奖励事项、行政裁决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各项要素,录入新版事项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州委编办;责任单位: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推进“一网通办”组(以下简称“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
(二)全面规范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按照层级管理梳理州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申请材料目录,统一材料名称(含政府部门证照、批文、证明材料等)、来源渠道、示例样表、空白表格等要素;各地按照“全省统一、只减不增”原则,严格按照申请材料目录,规范申请材料〔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
(三)细化行政许可办事情形。针对同一行政许可事项,涉及多种办理条件,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不同的情况,州级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本行业、本领域行政许可事项“最小颗粒度”梳理,进一步细化办事情形,逐一精准配置申请材料,推动州、县两级同一事项办事情形规范化、标准化,实现企业群众按情形引导提交申请〔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各县(市)根据单行条例、地方性法规要求,调整完善当地特有办事情形,并报州人民政府,由州人民政府向省直相关部门备案〔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8月底前完成〕。
(四)建立线上线下检查整改机制。开展线下政务服务专项检查,重点对州县乡三级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纳入省一体化平台情况和同一事项线上线下服务对象、受理条件、办理类型、申请材料、承诺时限等服务标准一致性情况进行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检查整改机制,确保办事指南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和实体大厅同源发布、同步更新〔州行政审批局、州政务和交易服务中心牵头负责,持续推进〕。
二、全面巩固系统对接成果
(一)提高注册率,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加强宣传,提高个人(法人)用户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客户端实名注册数量,指导用户进行软件使用操作,提升用户活跃度。〔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州级各部门、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持续推进〕。非涉密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纳入省一体化平台运行,时限全流程监管。85%的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抓好“好差评”工作,争取主动评价率达到98%以上,主动评价包括二维码评价、评价器评价、短信评价几种方式。〔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二)加强政务服务系统整合。推动州自建业务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深度对接,统一入口、统一事项、统一组织架构、统一身份认证、统一受办环节,实现办件结果和电子证照共享复用〔牵头单位:州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持续推进〕。
(三)强化一体化平台分站点建设。加快各县(市)分站点建设,积极推动符合国家标准、覆盖范围广、应用频率高的便民服务应用接入省一体化平台电脑端、移动端。全州接入省一体化平台电脑端、移动端的便民服务应用数量均不少于60个〔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加强政民互动,第一时间在四川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移动端办理回应网上诉求〔牵头单位:州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四)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域网办”。实现房建、市政、交通、水利、能源、非煤矿山项目行政审批主线事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主要办理的事项)依托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100%网上可办,提升办件覆盖率、办件准确率〔责任单位:州行政审批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分别按行业监管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7月底前完成〕。全面启用勘察设计、数字审图、多规合一、水电气报装、中介超市、方案联审、区域评估、多测合一、消防设计审查等模块,发布系统运行事项清单〔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分别按行业监管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全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向乡镇延伸,将乡村建设项目(不含农户建房)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系统办理〔牵头单位: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州发展改革委、州自然资源规划局、州交通运输局、州水利局、州应急管理局分别按行业监管职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三、强化电子证照和电子印章推广使用
(一)实现电子证照实时归集。在州建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的,要全面完成相关州建电子证照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对接,实现电子证照实时查询、调用〔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9月底前完成〕;在省一体化平台电子证照系统生成的证照实现与新签发实体证照100%同步〔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并完成本行业本领域有效期内存量证照数据全部归集到省一体化平台〔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二)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和亮证。对照国家下发证照目录清单,梳理本行业具备共享、亮证能力的电子证照,逐一明确电子证照的数据应用方式、完成时限等〔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8月底前完成〕。
(三)探索电子印章和社会化使用。完成州县两级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电子印章申请、制作和授权,可捆绑关联加盖到电子证照〔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7月底前完成〕。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免费提供电子印章〔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持续推进〕。
四、推动“一件事一次办”工作
(一)明确“一件事一次办”工作标准。参照省上“一件事一次办”的工作标准,明确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一件事一次办”工作目标、工作内容、完成时间等。〔附件1涉及州级有关部门(单位)牵头负责,8月底前完成〕。
(二)打造“一件事一次办”样板。围绕企业群众重点关切20项重点“一件事”(见附件1),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医保局等牵头单位逐项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突出地方特色,明确参与部门、工作机制、系统对接、实时步骤、试点要求〔附件1涉及州级有关部门(单位)牵头负责,8月底前完成〕。参照省上标准化办事指南,制定线上线下“一件事”业务办理参考流程,统一服务对象、受理条件、申请材料等要素,完成相关事项申请表单电子化以及所涉及业务办理系统与省一体化平台融合对接。〔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8月底前完成〕。
(三)配置“一件事”业务办理流程。按照线上线下服务一致原则,参照“一件事”业务办理参考流程,在省一体化平台中进行流程配置,并纳入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办理,实现“一套材料、一次告知、一表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办结”。〔各县(市)人民政府、“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9月底前完成〕。
五、推动政务服务事项“三减”
(一)梳理申请材料减免清单。对可采取电子证照调用、数据共享核验、告知承诺、行政协助等方式减免的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梳理,形成统一的申请材料减免清单,逐项明确申请材料减免方式、实施路径等,并向社会发布〔牵头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9月底前完成〕。
(二)推动实施清单“三减”。在梳理统一的申请材料“减免清单”基础上,推动“减时间”时限缩短高于全省评价水平,申请材料“减少”“免交”,“减跑动”一次办占比100%。〔牵头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责任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
(三)推动“一证一照办”。梳理只需提供身份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即可办理的事项,形成本地区本行业“一证一照办事项清单,推动实现“网上办”“掌上办”〔牵头单位:州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10月底前完成〕。
六、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模式创新
(一)构建个人、企业全生命周期数字服务体系。围绕个人出生、就学、社保、医保、结婚、购房、养老、丧葬,以及企业开办、注销、投资经营、综合纳税、用人用工等需求,建设个人和企业专属服务空间,提供全生命周期“一站式”服务〔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进行〕。
(二)积极探索“AI(人工智能)+审批”模式。通过图像识别、机器学习等技术手段,打造智能化审批场景〔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暨政务公开协调小组、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进行〕。鼓励政务服务相关自助终端入驻政务服务大厅,结合实际延伸到社区、银行、园区、商务楼宇等场所,推进“就近办、马上办”〔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进行〕。
(三)建立特殊人群上门办机制。探索建立特殊人群“上门办”制度〔责任单位:“一网通办”组成员单位牵头负责、各县(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进行〕。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的重要性,将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上来,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定期研究部署和协调工作发现的难点问题,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任务落实到位。
(二)落实工作责任。州政府办公室负责总体统筹,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相关问题;州行政审批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大数据中心要加强指导督促,及时跟踪各项任务进度,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报州人民政府。各地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加强沟通和问题反馈,承担本地本部门推进工作落实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跟踪督促。坚持用数据说话,实时开展能力巩固提升工作的跟踪评价和情况通报,开展日统计、周通报、月调度,建立健全“两书一函”制度,坚持晾成绩单、晒排名表、发提示函,安排工作推进滞后的县(市)和州级部门定期在州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例会上作检视发言,对连续两周通报滞后的县(市)政府和州级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由州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附件:1.20项“一件事”任务清单
2.20项个人授权代办事项任务清单(第一批)
附件1
20项“一件事”任务清单
序号 |
一件事名称 |
牵头部门 |
业务类型 |
1 |
出生一件事 |
州卫健委 |
跨部门 |
2 |
转学一件事 |
州教育体育局 |
跨地区 |
3 |
户口迁移一件事 |
州公安局 |
跨地区 |
4 |
异地就医备案一件事 |
州医保局 |
跨地区 |
5 |
异地社保转接一件事 |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跨地区 |
6 |
退休一件事 |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跨部门 |
7 |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服务一件事 |
州科技局 |
跨部门 |
8 |
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等级称号授予一件事 |
州教育体育局 |
跨部门 |
9 |
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一件事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跨部门 |
10 |
水电气报装一件事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跨部门 |
11 |
获得电力一件事 |
州发改委 |
跨部门 |
12 |
饲养家畜家禽一件事 |
州农牧农村局 |
跨部门 |
13 |
房建市政类工程建设项目一件事 |
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
跨部门、跨层级 |
14 |
残疾人异地迁户迁证一件事 |
州残联 |
跨部门、跨层级 |
15 |
企业开办一件事 |
州市场监管局 |
跨部门 |
16 |
不动产登记一件事 |
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跨部门 |
17 |
外商投资一件事 |
州商务合作局 |
跨部门 |
18 |
药店开设一件事 |
州市场监管局 |
跨层级 |
19 |
律师事务所设立一件事 |
州司法局 |
跨层级 |
20 |
网约车驾驶一件事 |
州交通运输局 |
跨部门 |
附件2
20项个人授权代办事项任务清单(第一批)
序号 |
办理项名称 |
牵头部门 |
1 |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病残津贴申领 |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2 |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
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3 |
正常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
州住房公积金中心 |
4 |
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发放 |
州民政局 |
5 |
申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 |
州卫健委 |
6 |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核发 |
州残联 |
7 |
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 |
州残联 |
8 |
残疾人托养服务 |
州残联 |
9 |
残疾人教育资助 |
州残联 |
10 |
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 |
州残联 |
11 |
跨市州异地长期备案人员个人账户资金划转 |
州医保局 |
12 |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
州医保局 |
13 |
异地急诊、抢救住院登记备案 |
州医保局 |
14 |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
州医保局 |
15 |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
州医保局 |
16 |
住院费用报销 |
州医保局 |
17 |
门诊费用报销 |
州医保局 |
18 |
单行支付药品、高值药品支付管理病种待遇认定 |
州医保局 |
19 |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
州医保局 |
20 |
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高血压、糖尿病病种待遇认定 |
州医保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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