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是生产生活的必要条件和先决条件,响当当沉甸甸。今年6月是全国第19个“安全生产月”,主题是“消除事故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强化安全生产警示教育,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推进依法治安,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一不可逾越的红线,是“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政府不可推卸的政治责任,更是各个企业生死存亡的关键。
当前,一些地区看似警示教育不断,安全监管监察执法力度不减,但“刀不快、腰不硬”的问题依然突出。少数地方对违法违规行为视而不见,个别企业对安全警示无动于衷,还有的少数地方不严格执行“四个一律”要求,只检查不执法、检查多执法少,导致执法失去了应有的惩戒、警示丢掉了必要的震慑。
法治不彰,法之不行。安全生产是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必须常抓不懈。常敲警钟,更要敲法槌,必须强化依法治理,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解决安全生产问题。严格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执法措施,依法运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手段,真正严起来、硬起来、实起来,对典型违法行为和违法人员公开曝光,推动企业严格履行法定责任。积极推动完善行刑衔接制度,对严重违法行为坚决追究法律责任,强化惩戒震慑。
小洞不补大洞难堵,小患不防大患难当。企业管不住风险,风险就会吞噬企业。常敲警钟,更要敲法槌,就是要通过强化警示教育,推进依法治安,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尤其是企业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从各类事故中吸取沉痛的教训,始终对安全生产心存戒律,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心存敬畏,对职工生命安全心存责任。督促企业在思想上“绷紧弦”,工作中“拉满弓”,把解决问题、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作为警示教育的关键,层层压实责任,让企业清醒地认识到,企业不消灭事故、事故就会消灭企业,企业不把风险关进笼子里,就会把自己送进监狱,从而自觉主动地防控重大风险、治理重大隐患,确保企业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天天都平安。
世上没有后悔药,人生没有返程票。常敲警钟,更要敲法槌,就是要通过警示教育和依法治安这种特殊的方式,给人以震慑、警醒、启示、教化,让各级领导干部、企业负责人感到震动,警钟长鸣,举一反三,引以为戒,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法律定力,让“看片人”莫成“片中人”。
警钟长鸣,法槌常敲。安全工作没有休止符,只有进行时。敲响安全生产警钟,推进依法治安永远在路上。让我们携手共进,重视安全、关注安全、宣传安全、参与安全,推动安全生产共建共治共享,用辛勤的劳动换来人民群众幸福美好生活,为推动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提供稳定的社会安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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