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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2021-05-29 09:40 访问量:0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一、起草背景及依据
        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2021年5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1〕13号),对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出了具体安排部署。对此州委州政府高度重视,沈阳书记、友才州长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我州抓紧制定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
        、起草过程 
        2020年12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中发〔2020〕30号文件后,我局结合实际,已于3月初编制完成《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初稿),2021年5月28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川委发〔2021〕13号文件后,在初稿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5月29日形成《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
        《实施意见》共6个部分,主要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汇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加强组织领导等6个方面28条具体措施。
        第一部分:总体要求。明确全州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指导思想、基本思路和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从7个方面细化了具体举措,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措施。一是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二是提升教育保障水平。三是提升农村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四是提升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水平。五是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六是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七是加强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和监督。
        第三部分: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从3个方面细化了具体举措,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措施。一是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监测。二是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三是完善养老保障、儿童关爱和残疾人帮扶服务。
        第四部分:接续推动脱贫地区发展。从7个方面细化了具体举措,明确了重点任务、工作措施。一是扎实做好国家和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工作。二是加强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的工作指导。三是发展壮大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四是推动脱贫地区新业态融合发展。五是促进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六是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七是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
        第五部分:汇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强大合力。主要从完善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机制、省内对口帮扶机制、定点帮扶机制、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等4个方面细化具体工作目标和任务。
        第六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包括做好领导体制机制、帮扶政策、工作体系、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考核机制等5个方面的衔接。
        建议:《实施意见》经州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州政府党组名义报请州委常委会议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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