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首页 {{item.columnName}}
        亚丁景区管理局
        2019-02-25 01:57:05
        来源:
        阅读数:
        22次
        字号:
        [大] [中] [小]
        办公地址 稻城县香格里拉镇俄初河路23号 办公时间 夏季8:30-12:00;15:00-18:00
        冬季9:00-12:00;14:30-17:30
        联系方式 0836-6790160 负责人 李 灿

        一、机构设置

        将稻城县亚丁自然保护景区暨亚丁景区管理局更名为甘孜藏族自

        治州稻城亚丁景区管理局,同时挂亚丁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牌子,为州委、州政府派出机构(正县级),由州委、州政府和稻城县委、县政府共同管理。

        二、主要职责

        (一)负责稻城县境内景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规划和基础设施

        建设工作,负责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管理工作。

        (二)负责稻城县境内景区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环境监测、环境质量现状定期报告等自然资源调查和建档工作。负责自然保护区界标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三)负责稻城县境内景区旅游资源开发和市场营销、旅游线路推荐、特色旅游商品开发、旅游从业人员管理与培训工作。

        (四)负责稻城县境内景区游人安全、环境卫生、治安、商贸等旅游管理服务工作。

        (五)稻城县境内景区内原行政区划的行政管辖权不变,仍由稻城县人民政府负责。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调整为9个。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信息、档案、信访、安全、保密、目标管理、后勤保障和综合协调等工作。

        (二)规划建设科

        负责制定景区旅游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景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景区景点浏览线路、景区内建筑物、构筑物等规划、建设设计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和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合同制工人招聘、培训、管理等相关工作。

        (四)财务科

        负责编制单位年度财务计划报告;负责单位经济业务往来审核工作;负责成本核算、管理工作;负责财务出纳、报销及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五)游客服务科

        负责景区门票价格政策的执行和管理服务;负责景区游客入园售票、验票工作;负责景区游客中心的旅游咨询、接待服务、游客导览、行李寄存、导游讲解、志愿服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组织游客集散和秩序维护;负责游客中心接待设施设备及系统的管理服务;负责对应联系相关部门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旅游营销科

        负责稻城亚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旅游市场开发,游客源市场分析,科学制定营销策略,开展国内外旅游市场重大促销活动和旅游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旅游产品设计、包装,网络自媒体建设、宣传。

        (七)环境保护科

        负责自然保护区法规及条例宣传工作,制定自然保护区管理制度;负责景区资源保护、调查、野生动植物及地质常规监测和科研工作;负责区内的日常消防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建立景区资源本底库和标本制作。

        (八)法规与应急科

        负责研究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有关法律法规,宣传保护区(景区)有关法规及条例;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依法承担安全生产及消防、应急救援服务等工作;负责国家执法机关委托执法活动的管理和景区内的投诉工作;负责平安景区建设工作;负责对应联系相关部门承担相关服务工作;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信息科

        负责信息网络的建设、营运、维护和向外界发布景区旅游信息;负责网络订购门票等信息网络事件受理;负责智慧景区建设、运营、网络信息;负责门禁系统维护、智慧指挥中心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到朋友圈
        打开微信,点击底部的“发现”,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