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2-31 | 来源: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四川省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品牌激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现对该《实施办法》进行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全省文化和旅游领域品牌激励政策的统筹管理和统一执行,加快推动我省文旅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使用好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强化专项资金的规范管理,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制定了《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品牌激励实施办法》。
二、起草依据
《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四川省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四川艺术基金章程》等。
三、起草过程
2019年,为深入贯彻《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 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意见》精神,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共同启动了文化和旅游品牌激励政策措施制定工作。期间,两厅多次召开会议研究,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文化和旅游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当前我省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实际情况,并与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衔接,形成了《实施办法》初稿,征求了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基本框架由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内容、工作重点、保障落实等5部分构成。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是明确了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文旅经济,加快建设文化强省旅游强省的部署要求,统筹用好现有文化和旅游发展相关专项资金,进一步规范专项资金管理,为文化强省旅游强省建设提供品牌激励支撑。
二是确定了基本原则。坚持突出重点、统筹安排、科学规范三大基本原则。
三是明确了激励对象。《实施办法》所指文化和旅游品牌,是指由有关机关认定或依据一定标准,获取省级及省级以上的品牌荣誉,以及在全省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力和示范引领作用的品牌项目;所指品牌激励资金支持对象为符合奖补要求的行政企事业单位。
四是明确了资金来源。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品牌激励资金不作为单独省级专项资金进行管理。资金来源除省级财政已明确指定用途和来源的以外,其余资金在省级文化和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四川省音乐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四川艺术基金等中按有关规定进行安排。
五明确了品牌类型。《实施办法》对所指品牌激励项目按照业务属性进行了分类,包括文化艺术、文化遗产、文旅产业、公共服务、交流推广、市场管理和其他重大品牌七大板块。
六是确定了工作重点。《实施办法》确定了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有关专项财政资金项目对接、制定专项品牌项目工作计划和预算计划、建立健全品牌激励资金申报制度、完善品牌激励资金项目审核机制、做好拟奖补品牌项目公示和资金下达工作、加强品牌激励资金支持项目监督力度和做好品牌激励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等8个方面的工作重点,明确了工作目标和责任分工。
七是明确了保障措施。为了确保工作落实,《实施办法》对组织领导、实事求是、协调配合和经验总结等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五、有效期、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由文化和旅游厅、财政厅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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