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行业资源普查、开发、利用与保护;负责文化和旅游资源评价和信息发布;牵头拟订全州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发展规划;推进全域旅游;负责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生态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等重大文化旅游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指导文化旅游特色小镇、天府旅游名县等品牌创建工作;负责指导红色旅游工作;推进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体系建设;指导推动重点区域、目的地、线路的文化旅游规划和线路统筹工作;协调推动广播电视发展和重大项目经济政策落实;承担国家和省级文化旅游发展基金、资金的申报和管理;负责组织、督导重要文化旅游项目的论证、审核、实施;推动乡村文化振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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