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和教育力度,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素质,严防社区矫正对象不假外出、脱管、漏管及重新犯罪等情况发生,确保矫正工作依法顺利进行。10月10日上午,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组织开展对在册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集中教育和警示教育学习。
会议强调:社区矫正对象要熟悉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并且在矫正期间要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一是对于外出请销假要严格按照制度流程办理,社区矫正对象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乔迁,必须报经社区矫正机构批准;二是定期向司法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三是要认清自已,清楚认识到自己犯下的错误,树立起遵法守法意识,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时刻保持警醒,认真反思自己的日第行为举止,思想有松懈的地方要及时反省,认真剖析,彻底改正;要坚定信心,努力改正,相信自自己一定可以圆满回归社会。
通过这次社区矫正集中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服从监管的纪律性,提高了社区矫正对象的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摆正位置、改恶从善、弃旧从新,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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