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疫情防控期间涉疫物资市场秩序稳定,严厉打击各类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的行为,切实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州县市场监管部门认真落实省市场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工作的通知》,多措并举加强零售药店和诊所监管。
一是强化提醒告诫。州县市场监管局向辖区内的零售药店和诊所全覆盖发放了《关于规范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及医疗器械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要求药店诊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用好自主定价权,依法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好医疗药品市场价格秩序。
二是强化执法检查。各县(市)市场监管局通过现场查看药品进货单据、对比“新十条”出台前的药品价格和核查销售价格,重点对药店和诊所销售的连花清瘟、泰诺林、乙酰氨基酚等药品和医用外科口罩、N95口罩开展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全州共出动执法人员734人次,检查药店341家、诊所28家,未发现哄抬物价、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行为。
三是强化消费提示。州县市场监管局向广大消费者发出温馨提示,提示广大消费者要通过合法渠道、正规药店购买药品并保留消费凭证,不提倡通过朋友圈等渠道购买,建议消费者先咨询医生合理用药,肝肾功能异常或者有胃肠道疾病的人更要谨慎用药,注意部分防疫药品更不能叠加服用。
下一步,州县市场监管局将严把药品经营质量安全关,进一步规范医疗药品及用品经营价格行为,严厉查处借防疫之机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保障群众安全用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良好价格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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