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8 10:16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社会保障卡申领
在四川省参保、就业或享受其他民生服务权益的人员,均可按省内“一人一卡”的原则,在所在地社会保障卡发卡银行范围内自主选择发卡银行申领社会保障卡。
社会保障卡可由个人自行申领,也可由用人单位或学校等机构代为申领。申领社会保障卡时,中国公民应提供居民身份证,港澳台人员、外国人应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等。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未成年人,可提供居民户口簿。
社会保障卡申领应采集申请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国家/地区、手机号码/联系电话、地址、职业(工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证件有效期限等,并留存申请人照片。申请人未满16周岁以及其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应当同时登记监护人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手机号码等信息。未满7 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不采集和印制个人照片。
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受理申请,校核申请人基本信息和持卡情况,发卡银行还应进行开户核查。经比对个人信息正确且符合发卡条件的,接受发卡申请并提供制卡服务。核查未通 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并进行相应处理。
首次申领社会保障卡免费。
社会保障卡启用(激活)
持卡人领卡后,须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启用即激活。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启用可采用单独启用、银行账户激活联动启用、线上启用等方式。
未启用社会保障应用功能的社会保障卡,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结算等领域不能使用。
社会保障卡密码修改与重置
社会保障卡的密码分为社会保障应用密码和银行账户密码。
持卡人因自身原因,需要修改社会保障应用密码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在经办机构办理。持卡人因社会保障应用密码遗忘或连续多次输入错误造成锁卡,需要重置社会保障应用密码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机构办理。
电子社会保障卡申领时应当设置密码,使用时可以修改密码,密码遗忘时可以重置密码。
社会保障卡挂失与解挂
社会保障卡丢失后,持卡人应当及时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挂失和银行账户挂失手续。已挂失的社会保障卡不可使用。
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挂失分为临时挂失和正式挂失,持卡人可以先行办理临时挂失,再办理正式挂失,也可以直接办理正式挂失。临时挂失7天后未办理正式挂失的,临时挂失将自动解除,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恢复为正常状态。
持卡人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挂失,也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
持卡人在未补领前找回已挂失的社会保障卡,可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障应用功能解挂,恢复该卡社会保障应用功能的正常使用,解挂服务可通过线上服务渠道办理。挂失后已办理补领申请的,不能再办理解挂业务。
社会保障卡补领与换领
社会保障卡丢失的,持卡人应当在办理正式挂失手续后,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可受理补换领服务的经办机构申请补领社会保障卡。
持卡人因社会保障卡到期、损坏,卡面污损、残缺无法辨认,相貌与卡面照片发生显着变化,持卡人姓名或社会保障号码发生变化、卡片信息与本人信息不符、更换发卡银行等应当申请换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年满18周岁后1年内,应及时申请换领社会保障卡。持卡人在1年内,只能办理一次因更换发卡银行发生的社会保障卡换领业务。申请换领时,需持本人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件在可受理补换领服务的经办机构办理。
社会保障卡注销
因持卡人在省内持有多卡、超过社会保障卡领取期限未领卡的、或因持卡人死亡、出国(境)定居、失踪等原因终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需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持卡人(代理人、监护人)办理社会保障卡注销 时,应先注销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再办理银行账户销户。发卡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时,应对已注销社会保障卡进行回收、销毁等处置。
对社会保障应用功能已注销、但银行账户仍有效的卡片,经办机构应告知持卡人(代理人、监护人)需办理银行账户销户手续,如未主动办理,发卡银行将对银行账户进行管控。社会保障卡社会保障应用功能注销信息,应及时通过系统联动推送至发卡银行。发卡银行对银行账户未销户的,按照普通银行卡对其进行管控,并对零余额银行账户采取不收不付或销户等管控措施。持卡人确需继续使用该发卡银行账户的,应注销卡片后重新办理银行卡。
社会保障卡咨询方式
社会保障卡遇到问题可拨打当地12333热线进行电话咨询,也可到社会保障卡经办机构进行线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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