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7-22 | 来源:省林草局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近日,省林草局印发《关于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的通知》,决定在绵阳市北川县、广元市青川县和朝天区以及巴中市通江县开展野猪致害防控试点工作。
通知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稳步推进试点工作,维护好生态平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二要开展摸底调查和业务培训,按照《防控野猪危害技术要点》要求,结合本区域野猪种群分布情况制定试点方案,组建猎捕队伍,强化业务培训,确保猎捕安全。三要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相关规定,依法科学开展猎捕活动,妥善处置猎获物,严禁食用。四要探索预防措施,完善补偿机制。积极探索防范野生动物危害措施,推进野生动物致害综合保险试点,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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