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8-10 | 来源:州林草局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加强冬虫夏草资源管理,规范虫草采集秩序,确保虫草资源的永续利用和合理开发。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农业农村部公告(2021年第15号)》,冬虫夏草的主管机关由农牧农村行政主管部门调整至林草行政主管部门,我局对原《甘孜藏族自治州冬虫夏草采集管理暂行办法》(2007年政府令第5号)进行了修订。现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附件:1.甘孜藏族自治州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9
附件2《甘孜藏族自治州冬虫夏草采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修订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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