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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徽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教育和体育局

        政府信息公开

        关于印发《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6-30    浏览次数:    【字体:

        各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州级各相关部门: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州委深改委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县(市)、本部门(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委教育工委

        2019年12月6日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快我州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幼有所育,根据《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川委厅〔2019〕55)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全国、全省、全州教育大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政府主导、改革创新、规范管理”的基本原则,着力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行学前教育普通话普及计划,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2020年,全州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2025年,全州县城、农区、半农半牧区学前毛入园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牧区学前毛入园率达到省定标准;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园点建设,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1.分类推进公办园建设。把普惠性幼儿园建设纳入城乡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规划,按照就近入园原则科学合理制定完善县、乡、村三级幼儿园园点布局和项目建设规划。城和集镇一级: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趋势,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规定,按照总规模不超过400人、小班每班20-25人、中班每班26-30人、大班31-35人的标准加快规划和新建一批城镇标准化公办园,现有的大规模或大班额幼儿园通过改扩建或分流等方式逐步规范和提升。乡(镇)一级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易地搬迁等因素,科学预测入园需求,个乡(镇)依托乡中心小学或独立规划建设至少一所公办中心园,中心园一般设置为三年制,也可根据实际设置为一年制、两年制幼儿园,混合编班的每班人数一般不超过35人,并按照基本标准配备办公、生活和活动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图书。村一级:人口集中村独立建园或设分园,适龄幼儿不足15人的村多村联办幼儿园,乡(镇)中心幼儿园难以覆盖和不具备多村联办条件的较偏远村设置幼教点,村级幼儿园一般设置为一年制或两年制,按照安全、适用原则规划建设含有幼儿活动室、办公室、辅导员宿舍等基本功能室的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配备基本的办公、生活和活动设施设备、玩教具和图书充分利用农村中小学闲置校舍、村级活动室等公共服务资源举办乡村幼儿园、幼教点。鼓励支持街道、村集体、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公办园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经济信息化局、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国资委(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统筹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使用。县(市)人民政府统筹管理本区域内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条件成熟的城镇住宅小区按《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要求同步规划、设计、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配套幼儿园要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3.支持普惠性民办园发展。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投资举办普惠性幼儿园,满足社会多元化需求。进一步制定完善普惠性民办园认定管理办法,指导和帮助普惠性民办园提高办园水平。有条件的县(市)可减免普惠性民办园场地租用或水电气等运行费用。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州市场监管局)

        (二)健全投入机制,提高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水平。

        4.加大学前教育投入。统筹用好学前教育发展专项、地方债券、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等项目资金。落实国家幼儿园玩教具和图书配备指南,按照配备标准保障好办公、活动、生活设施设备、玩教具、图书等资金投入,切实改善办园条件。继续实施免费学前教育计划政策,参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州、县(市)共同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保障学前免保教费和午餐补助经费,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制度,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同等接受学前教育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

        5.健全成本分担机制。结合实际科学核定办园成本,统筹制定财政补助和收费政策,合理确定分担比例。公办园由各县(市)根据办园成本、幼儿园等级、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承受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保教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非营利性民办园(包括普惠性民办园)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由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按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原则制定。营利性民办园收费标准实行市场调节,由幼儿园自主决定。县(政府要依法加强对民办园收费的价格监管,坚决抑制过高收费。责任单位:州财政局,州发展改革委、州教育体育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学前教育师资水平。

        6.创新幼儿园教师用人机制。严格依标配备教职工,及时补充公办幼儿园教职工,严禁“有编不补”、长期使用代课教师。公办园需求量大、编制紧缺的地方,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招聘劳动合同制教职工等方式解决教职工不足问题。民办园按照配备标准配足配齐教职工。县城和集镇幼儿园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乡、村幼儿园可聘请乡、村卫生院(室)医务人员兼任或指导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编办、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卫生健康委)

        7.依法保障幼儿园教师地位和待遇。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认真执行“一村一幼”辅导员政策,落实好工资补助、社会保险等配套经费,稳定村幼辅导员队伍。鼓励有条件的县(市)试点实施乡村公办园教师生活补助政策。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可将公办园中保育员、安保、厨师等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所需资金从地方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改善教师待遇。各类幼儿园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幼儿园园长、教师,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扬和奖励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8.提高幼儿园教师综合素质。把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认真落实教师资格准入与定期注册制度,全面落实幼儿园教师持证上岗。建立健全幼儿园园长、保教人员定期培训和全员轮训制度,结合国培、省培以及“一村一幼”专项培训计划,健全国家、省、州、县、园五级培训体系,对学前教育专业教师重点加强师德师风全员培训和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法律培训,对非学前教育专业教师重点加强全员补偿培训和专业水平、保教能力等方面的培训。积极鼓励和推动在职幼儿园教师参加学历进修,到2025年左右,全州幼儿园教师学历水平基本达到专科及以上层次。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落实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准则,提高幼儿教师职业素养 。对违反职业行为规范、影响恶劣的取消其教师资格,终身不得从教。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规范办园行为,切实提高学前保教质量。

        9.规范保教活动。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和教研机构要分类指导各级幼儿园制定完善保教工作细则,各类幼儿园须将爱国主义教育、学会说普通话和养成“勤洗手、喝开水、吃熟食”等良好行为习惯作为保教重点内容贯穿学前教育阶段全过程。县城和集镇幼儿园:按照《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规范编班、规范开展保育教育活动,促进幼儿情感、态度、能力、知识、技能等方面的发展。(镇)中心园:根据教育目标、幼儿实际水平选择和组织教育活动内容,要充分利用当地自然和文化资源,合理布局空间、设施,为幼儿提供有利于激发学习探索、安全、丰富、适宜的生活、活动环境与内容村级幼儿园:因地制宜开展园所创设,以游戏活动为主,培养幼儿初步的常规意识,增强幼儿口语表达和生活自理能力,为幼儿顺利进入小学奠定基础。幼儿教师普通话水平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规定的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在园内必须坚持说普通话,为幼儿顺利通过“语言关”营造良好语境。坚决克服和纠正幼儿“小学化”倾向,学起始年级必须按国家课程标准坚持零起点教学。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等名义对幼儿提前教授幼儿语文、数学等小学学科知识内容。持续推进学前教育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手段促进学前保教质量提升。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10.完善教研体系。建立健全州、县(市)学前教育教研机构,补足配齐学前教研队伍,州级要按照不少于2名标准配备学前教育专职教研员,县级要按照不少于1名标准配备专职教研员,并适当选聘一定数量的兼职教研员。落实教研指导责任区,加强园本教研、区域教研、网络协同教研,及时解决幼儿园教师在教育实践过程中的困惑和问题。探索建立学前教育“学区”管理制度,充分发挥示范园、城镇优质幼儿园和乡镇中心园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对农牧区薄弱园的专业引领和实践指导。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编办、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建立研讨交流制度。每年召开一次州、县(市)学前保教工作研讨会,加强各类幼儿园、保教人员之间的保教工作经验交流,推广教研成果。组织开展州县幼儿教师技能大比武等活动,促进县、园、教师间相互学习交流提升。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12.开展示范园创建活动。推进示范性幼儿园创建工作,完善州、县两级示范性幼儿园评估认定标准,每年评估认定命名一批州、县示范性幼儿园,推荐申报一批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园的示范引领与指导作用。推进名师、名园长培育工程,培养造就一批名师、名园长,发挥名师、名园长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名师、名园长送教下乡,到农牧区幼儿园交流讲学。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3.健全质量评估监测体系。落实国家幼儿园保教质量评估指南,细化幼儿园质量评估标准,健全分级分类评估体系,建立一支立足实践、熟悉业务的专业化质量评估队伍,将各类幼儿园全部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建立质量监测结果反馈改进机制,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引导幼儿园利用监测结果改进教育教学。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

        (五)强化监督管理,完善学前教育监管体系

        14.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各级党委、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监管责任,建立健全教育部门主管、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监管机制。州县教育部门应在相关科(股)室增挂学前教育科(股)牌子,配备充实专业管理力量。严格幼儿园准入管理,按照四川省幼儿园设置标准,加强对教职工资质与配备标准、办园条件、收费标准等方面的审核。幼儿园审批严格执行“先证后照”制度,未取得办园许可证和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强化对幼儿园的动态监管,落实民办园年度报告和年检制度。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制定公办幼儿园入园办法并做好招生工作,普惠性民办园参照公办园入园办法执行,鼓励其他民办园落实就近入园原则。幼儿园必须把保护幼儿生命安全和健康放在首位,强化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消防、视频监控、门禁系统等技防建设。强化校园安保力量建设,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规范正规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进一步加强保卫机构和保卫队伍建设,加强安保技能训练,不断提高素质能力,确保校园保卫力量真正管事管用。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立教师或家长陪餐制度。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建立幼儿园信息公开制度和违规失信惩戒机制,严禁商业广告、商业活动进入幼儿园。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

        15.规范发展民办园。稳妥实施民办园分类管理,现有民办园根据举办者申请,限期归口进行非营利性民办园或营利性民办园分类登记。当地教育部门应对相关企业和幼儿园资质、办园方向、课程资源、数量规模及管理能力等进行严格审核。办园主体发生变更,须经所在地县级教育部门审批,按规定办理核准登记手续,按法定程序履行资产交割。民办园应依法建立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并接受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民办幼儿园出现安全、经营、管理、质量、财务、资产等方面问题时,举办者、实际控制人、负责幼儿园经营的管理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应急管理局、州市场监管局)

        三、保障措施

        (六)健全管理体制。全面加强党对学前教育事业的领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实现幼儿园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认真落实省市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州人民政府负责统筹制定相关规章和全州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健全投入机制,明确分担责任,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各县(市)人民政府是学前教育发展的责任主体,负责制定本县(市)域学前教育发展规划和园点布局、公办园建设、教师配备补充、工资待遇及幼儿园运转,监督管理各类幼儿园。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要积极支持办好本行政区域内各类幼儿园。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发展改革委、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完善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协调解决学前教育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教育部门要完善政策,制定标准,充实学前教育管理和教研力量,加强学前教育的科学指导和监督管理。机构编制部门要结合实际合理核定公办园教职工编制。发展改革部门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部门要完善财政支持政策,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将城镇居住区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必要建设用地及时纳入相关规划,会同教育部门加强对配套幼儿园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移交等环节的监管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人事(劳动)、工资待遇、社会保障和职称评聘政策。党委政法委要组织协调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的指导,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幼儿人身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幼儿园及周边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深入推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协同做好工作。金融监管部门要对民办园并购、融资等行为进行规范监管。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委政法委、州委编办、州发展改革委、州公安局、州民政局、州司法局、州财政局、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州自然资源局、州住房城乡建设局、州卫生健康委、州市场监管局、甘孜银保监分局)

        (八)建立督导问责机制。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目标和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对县(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把保教质量特别是学会说普通话和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推进情况作为对幼儿园督查工作的重点任务,加强对公办园建设和普惠性民办园数量、师资队伍建设、生均经费标准等内容的评价。对履行职责不力、没有如期完成发展目标的县(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责任单位: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州教育体育局)

        (九)加强学前教育法治保障。加强学前教育领域法治建设,推进学前教育走上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轨道,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责任单位:州教育体育局,州司法局、州人大教科文卫委)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