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15 | 来源:甘孜日报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为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简政放权工作,我州一、二季度取消调整15项行政权力事项(包含子项),调整层级涉及州县两级,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权力5个类别。
15项行政权力事项的取消调整分3批次进行,涉及商务、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其中,商务部门取消10项行政权力事项(包含子项),新增2项行政权力事项;公安部门取消2项行政权力事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新增1项行政权力事项(子项)。
取消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因法律法规条款变动和社会经济发展予以取消调整。事项取消调整后,3个实施部门立即停止实施,不与其他保留实施的许可事项合并、重组或以新的名目取代搞变相审批;调整对应责任清单,切实做好取消调整事项政务公示和相关后续衔接工作,进一步规范取消调整事项的承接落实,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有效的跟进和配套措施,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审批程序,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防止监管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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