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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信息公开

        甘建办〔2022〕113号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10    浏览次数:    【字体:

        甘建办〔2022〕113号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做好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海螺沟建设管理局、亚管局规建处:

        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住建部等15部门《关于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的意见》、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委发〔20223)及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管理的通知》(川建勘设科函〔20221350号)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以推动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为切入点,全面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推进全州城镇新建建筑按照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和运营,推进绿色建筑标识。

        二、主要目标

          2022底全州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

        三、重点工作

        (一)提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

        严格执行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推动全范围内城镇新建居住建筑执行65%节能标准、统一建筑节能结构设计和节能计算。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监管体制机制,督促参建各方主体全面落实建筑节能标准要求,推进新建建筑能效水平提升。

        (二)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地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城镇新建建筑应按照《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四川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51/T009-2021)要求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施工。

        城镇新建建筑在满足绿色建筑基本级标准的基础上,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应执行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按照《四川省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实施细则》要求,自2021年2月1日起(以取得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时间为准),全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基本级要求,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大于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 15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

        积极推进绿色建筑标识工作。绿色建筑标识,是指表示绿色建筑星级并载有性能指标的信息标志,包括证书和标牌。四川省住建厅指导监督全省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二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初审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州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州绿色建筑标识工作,认定一星级绿色建筑并授予标识,初审推荐二星级绿色建筑,预审推荐三星级绿色建筑。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初审推荐一星级绿色建筑。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应由项目建设单位、运营单位或业主单位提出,申报项目应已通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并完成备案。

        (三)提升绿色建筑工程质量

        一是完善关键环节监管。各县(市)要加强对民用建筑项目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对应执行而未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不予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应把绿色建筑工程质量情况纳入监督计划并开展监督,强化施工质量管控。二是严格工程质量管理。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应加强绿色建筑施工管理。建设单位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工程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进行查验,竣工验收报告中应当包含绿色建筑验收相关内容。对不符合绿色建筑标准的或绿色建筑措施达不到施工图设计文件要求的项目不得通过竣工验收。

        )积极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各县(市)各类新(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限制、禁止材料(产品)的目录,切实加强绿色节能建材使用事中事后监管,不得超范围使用限制类(产品),不得使用禁止类材料(产品),切实保证工程应用质量。各县(市)应协同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积极推广使用绿色建材,推广绿色施工,推动建材资源循环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四、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抓落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已列入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州考核指标,县(市)务必要高度重视,对照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扎实推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二)要提高统计质量。实行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统计报表制度,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统计工作。各地要对本地区数据质量负责,准确填报统计数据,并主动对接同级统计部门,保证统计数据的一致性,提升统计工作质量。各县(市)住建局应于每季度结束后一周内将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绿色建筑统计表(附件1)、施工图审查备案明细表(附件2报送至局建设工程消防监管科(联系人:吴丹丹0836-2879534,邮箱:910791738@qq.com)。

        (三)要提升落实能力。各县(市)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结合本地特点,制定相应的激励措施。要主动加强与发改、自然资源、行政审批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协作,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项目立项中明确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要求,并在项目规划审查阶段就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要加大培训力度,采取多种方式,加快培养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施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附件1:施工图审查机构认定绿色建筑统计表

        附件2:施工图审查备案明细表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75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开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7月5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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