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发布 / 专栏列表 / 加强物业管理 共建美好家园

        关于加强新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2021-10-20 来源: 访问量:0 【字体: 【打印文本】 分享到: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加强新修订《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宣传贯彻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海螺沟建设管理局、亚管局规建处:

        新修订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1年9月29日修订通过,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做好《条例》宣传贯彻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

        一、进一步提高宣传贯彻《条例》重要性的认识

        《条例》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管理人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构建和谐社区,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条例》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条例》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责任感和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条例》的各项要求上来。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为契机,狠抓基础,重心向下,在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中提高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以增强法治意识为目标,以行业监管人员、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建设单位、广大业主为宣传重点,采取多种形式宣传《条例》,掀起学法、懂法、用法、守法、执法的热潮,进一步规范我州物业管理活动中各方权利、义务和关系,整顿物业服务市场秩序,规范物业服务行为,促进和谐文明小区建设,推进全州物业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

        (一)开展《条例》集中宣贯月活动。2021年10月20日至11月2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在全州范围内开展集中宣贯活动。一是召开宣传贯彻启动工作会议,学习《条例》列入年度普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安排部署《条例》宣贯活动。二是印制《条例》宣传本,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群众等进行发放。三是集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广场宣传、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媒体报道、滚动字幕、显示屏播放等形式集中宣传。

        (二)清理现有管理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组织人员对现有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发现与《条例》不一致的内容要及时按照相关工作程序予以修订。各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现有物业管理业务内容和业务流程进行清理,发现与《条例》规定不一致的限期给予调整、更新,在《条例》正式实施之时予以启动。

        (三)开展违法违规行为集中执法检查。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以《条例》 实施为契机,主动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物业管理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执法活动,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监管执法的重要内容,增强监管执法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典型案例,借助媒体予以通报,通过以案释法向企业、个人宣传普及《条例》相关规定,引导企业、个人正确行使权利、切实履行法定义务,坚决维护《条例》的严肃性。

        (四)进一步加强宣贯活动信息报送工作

        各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条例》贯彻落实情况的报送工作。认真收集此项工作中的影像和文字资料,规范做好资料归档和工作留痕,并于11月21日前将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开展情况和图片等资料报送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科。

        特此通知。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1020

        责任编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