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关于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
工作的情况报告
甘交函〔2022〕644号
厅法规处:
按照《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贯彻落实情况相关材料的通知》(川交法便〔2022〕 120号)文件要求,现将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普法宣传开展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一例会,组织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切实增强长江大保护意识,将学习宣传《长江保护法》纳入普法学习宣传的重点工作当中。二是利用以“防疫情、守安全、保畅通、优服务”为主题、“路政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国家安全教育日”、“七一建党”“市域治理”等为契机,开展多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利用多媒介,通过发放宣传手册、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办公执法场所宣传栏、国省干线公路挡墙、广告牌、涉路施工企业、砂石料场等宣传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疫情防控普法宣传力度不减。截止7月底前共制作发放执法宣传折页1000份、执法宣传海报25张;在办公场所LED显示屏滚动播放法律法规和安全宣传视频达180余小时;组织执法人员4次深入国省干线沿线加水洗车点、砂石料场等涉路施工企业开展专项宣传,发放宣传册400余份,张贴宣传标语15条,悬挂宣传横幅4幅,制作宣传展板1个。
(二)加强辖区内的船舶清理。以大渡河、雅砻江、金沙江三条河流为重点,对本地区的所有船舶、涉船企业、船员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分门别类统计自用船舶、渔业船舶、体育船舰艇、采砂船舶、普通客货运输船舶等,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控得住。进一步理清职责边界,明确工作职责,真正做到一船一档,一船一策,将工作做细做实做到位,强化船舶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全州现有海事登记船舶24艘,分布于七个电站库区。
(三)强化水上行政执法检查。组织执法人员到长江流域的七个库区开展行政执法检查,上码头、进船舱、查资料、核证件,详细了解船舶检验、船员资质、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强化船舶、船员管理,督促市(县)、乡镇加强自用船舶的登记、管理。对泸定电站库区2艘报废船舶丢弃在水域、九龙县孟底沟电站建设的水上交通违法行为、四川雅砻江两河口水电站1416联合体项目施工单位云临港1027号船舶违法行为、金沙江西藏船舶非法营运等问题进行了整治。2021年以来共检查出存在的问题88个,提出整改建议意见86条。其中:2021年检查出存在的问题71个,提出整改建议意见75条。2021年检查出存在的问题17个,提出整改建议意见11条。
(四)全力整治“三无”船舶。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印发《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三无”船舶联合认定办法实施意见》和《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进一步深化船舶安全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甘交函〔2022〕34号)精神,细化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大力开展“三无”船舶认定和清理统计工作,坚决采取“定点上岸、定时拆除、定人监督、定期销案”的方式,对“三无船舶”进行强制取缔和处置。2021年以来,全州共拆解“三无”船舶24艘。其中:2021年21艘,2022年3艘。
(五)强化船员安全意识。为增强船员安全、环保意识,组织全州船员开展了海事与航务管理科设立至今规模最大的一次安全教育培训,来自3个县(市)6家涉船企业的35名船员参加了此次培训。通过培训,使我州船员进一步掌握了水上应急处置及救援中的新知识,为我州日后的水上交通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六)严格落实“六个一”措施。以自查加核查的方式组织相关县(市)交通运输局,州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组织辖区所有涉船企业、船主船员签订安全承诺书的同时,对水上交通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工作和应急准备情况进行了检查督导。共签订安全承诺书50余份,排查隐患问题4处,整改完成4处。
(七)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组织开展巡河巡检3次,完成目标任务3次的100%。建立河湖长制专卷,形成丁曲干流问题督导整改台账,协调解决堆积砂石侵占河道等突出问题2处,切实履行好州级河长联络员单位职责。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开展航务海事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州县两级目前尚无独立航务海事机构,缺乏船舶和水上设施检验等专业技术人员,行业履职能力较弱,切实履行航务海事职能职责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我州水路运输行业起步晚、基础弱,行业从业人员文化水平不高,随着全域旅游和水电开发的推进,水路运输市场快速发展的趋势明显,电站库区工作用船日渐增多,水上交通工作难度将进一步增大,安全监管和污染防治意识与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推动地方水上交通行政执法工作的动力严重不足。按照水上交通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州的地方水上交通执法工作绝大部分应当由于县(市)一级具体负责执行,但县(市)一级在执法人员不足、业务能力不足,行政执法的业务水平欠缺的情况下,地方水上交通执法的具体工作到了县(市)就落实难、推进难、执行难,推进地方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步履维艰。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是联合州级有关单位或部门组建工作组,对涉船县(市)工作开展、隐患治理、部门协作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涉船县(市),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举措,建立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工作机制,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依规彻底完成“三无”船舶处置工作;二是向州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丁曲河州级河长肖志洪报告工作推进情况,组织实施丁曲干流管理保护工作督察检查和指导调研,协调解决河湖管理保护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按肖主任统一要求,协助对丁曲干流县级河长履职情况及年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估和完成交办的其他事项。三是牢牢抓住执法人员短缺这个关键,配齐地方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增加地方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的编制,新招录一批地方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人员;整合县级执法力量,推行综合执法,落实相对固定的兼职综合行政执法人员。四是紧紧抓住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不足这个重点,启动地方水上交通综合行政执法人员能力提升工程。以考取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证为载体积极开展新进执法人员资格培训,筑牢新进执法人员的执法理念;开展地方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专项培训,将业务培训和现场教学结合起来,强化执法人员的学习成效;组织人员到内地水上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开展较好的地区进行跟班学习,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能力。
甘孜藏族自治州交通运输局
2022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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