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自然资规发〔2022〕39号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州临时用地管理,强化耕地保护责任落实,促进节约集约用地,根据《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见附件1)文件精神,现结合我州实际,提出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要求,请遵照执行。
一、 明确临时用地范围和界定要求
临时用地是指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等临时使用,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后可恢复的土地(通过复垦可恢复原地类或者达到可供利用状态)。临时用地的范围包括:
(一)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二)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
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建设项目施工、地质勘查使用临时用地时应坚持“用多少、批多少、占多少、恢复多少”,尽量不占或者少占耕地。使用后土地复垦难度较大的临时用地,要严格控制占用耕地。铁路、公路等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应科学组织施工,节约集约使用临时用地。制梁场、拌合站等难以恢复原种植条件的不得以临时用地方式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可以建设用地方式或者临时占用未利用地方式使用土地。
二、 严格临时用地审批和期限
涉及占用耕地或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不涉及的由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审批。各县(市)要按照行政审批相关要求,明确审批流程时限,规范行政行为,提高审批效率,审批权不得下放或委托相关部门行使。需要临时使用林地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审批。临时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的,申请人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并落实防治措施。报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临时用地,按《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审批办事指南》(见附件2)办理。
各县(市)在上报州级审批前,应按规定对全部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并经县(市)级人民政府同意后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通过政务服务窗口提交相应材料,同时对上报州级审批的临时用地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合法合规性审查负具体责任。
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一般不超过两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临时用地使用期限,从批准之日起算。
三、 加强临时用地全过程监管
(一)严格临时用地监管。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是临时用地监管的责任主体,应按照相关规定对临时用地选址、审批、备案、使用、复垦全过程进行严格审核把关,严禁违规认定临时用地,严禁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区域审批临时用地,严禁擅自扩大临时用地审批范围和延长使用期限,严禁以临时用地名义规避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特别是建设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县(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负责组织对辖区内所有临时用地复垦方案的审查工作。
(二)严格土地用途管制。临时用地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原则上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组织编制临时用地占用永久基本农田踏勘报告,并及时履行永久基本农田补划相关手续。临时用地经批准后应当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不得以出租、转让、抵押等方式转移临时用地使用权,不得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临时用地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定,防止水土流失和诱发地质灾害,强化生态环境保护。
(三)严肃查处违法行为。临时用地使用人应当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一年内完成土地复垦,因气候、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复垦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复垦期限。存在
批准的临时用地使用期限届满,拒不归还土地;临时用地未经批准、超过批准面积或者改变批准用途使用,未落实耕作层表土剥离等行为的,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依法依规履行临时用地批复撤销程序。对拒不履行或不按规定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恢复土地原状的申请人,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根据相应法律法规予以处罚,并对其新的建设用地申请不予受理。
(四)强化批后监督检查。按照“谁审批、谁备案、谁负责”的原则,自2022年1月1日起,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当在临时用地批准后20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审批信息等传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配号(包括由州局审批的占用耕地的临时用地),并向社会公开临时用地批准信息。同时将临时用地占地范围以及批准文号以单独图层的方式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库,并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监测。州局将建立定期抽查和定期通报制度,对县(市)级临时用地审批、备案、使用、复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审批备案要求和未按要求完成复垦任务的,予以公开通报,暂停审批,责令限期改正,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违法违规问题严肃处理。
本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执行期国家和省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
2.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临时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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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1日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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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级临时用地审批办事指南
一、适用范围和审批权限
(一)适用范围。建设项目施工和地质勘查等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临时用地。
(二)审批权限。临时占用土地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由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
二、设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8号)第五十七条之规定。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二十条之规定。
(三)《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部56号令)
(四)《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和改进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1号)。
(五)《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
(六)《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临时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自然资规〔2022〕3号)。
三、申请条件
(一)临时用地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1.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的直接服务于施工人员的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包括临时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工棚等使用的土地;直接服务于工程施工的项目自用辅助工程,包括农用地表土剥离堆放场、材料堆场、制梁场、拌合站、钢筋加工厂、施工便道、运输便道、地上线路架设、地下管线敷设作业,以及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取土场、弃土(渣)场等使用的土地。
2.矿产资源勘查、工程地质勘查、水文地质勘查等,在勘查期间临时生活用房、临时工棚、勘查作业及其辅助工程、施工便道、运输便道等使用的土地,包括油气资源勘查中钻井井场、配套管线、电力设施、进场道路等钻井及配套设施使用的土地。
3.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需要临时使用的土地。
(二)临时使用土地者应当按照临时使用土地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不得破坏永久基本农田耕作层。临时使用土地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二年。建设周期较长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使用的临时用地,期限不超过四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申请材料
临时用地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
材料名称 |
材料详细要求 |
材料格式 |
备注 |
1 |
临时用地申请书 |
需加盖申请人鲜章,内容包括用地依据、临时用地用途、用地期限、位置、地类、面积等 |
PDF文档和纸质材料1份 |
|
2 |
临时使用土地合同 |
应载明临时用地的地点、四至范围、面积和现状地类、用途、期限、土地复垦标准和措施及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的支付方式与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
PDF文档和复印件1份 |
|
3 |
项目建设依据文件 |
建设项目批复文件或开展地质勘查、抢险救灾、疫情防控、考古和文物保护等相关证明材料 |
PDF文档和复印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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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 |
应附县(市)级自然资源部门组织评审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表 |
PDF文档和原件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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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土地权属材料 |
土地权属证书或权属证明材料 |
PDF文档和权属证书复印件1份或权属证明材料原件1份 |
|
6 |
勘测定界材料 |
标注临时用地范围的勘测定界图及电子数据 |
纸质图件1份及电子数据(DWG及SHP格式、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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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地利用现状照片 |
至少提供反映地块全貌的4个不同方向俯视图照片各一张;近期现场短视频 |
PDF文档和原件(彩色)1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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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其他必要的材料 |
1.县(市)级自然资源部门初审意见 2.林草部门批复或出具的书面意见(仅涉及林地的提供) 3.临时用地踏勘报告(仅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提供) 4.预存土地复垦费用证明材料 5.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要求的其他材料 |
PDF文档和复印件1份(初审意见和临时用地踏勘报告需提供纸质原件) |
|
五、办理程序
(一)用地部门持上述临时用地报批材料报送到州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窗口提出申请,经审查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
(二)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临时用地报批材料进行审查,审查不符合要求的,说明理由退件。符合要求的,在规定的时限内批复。
(三)县(市)级自然资源部门收到临时用地批文后,划定临时用地范围,并对临时用地补偿费收缴和用途、面积等实施监督,临时用地期满应及时归还,进行土地复垦等。临时用地期满后仍需临时使用土地的,应办理申请延期手续。
六、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
七、收费情况
不收费
八、办理结果名称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XX临时用地的批复。
九、数量限制
无
十、联系方式
(一)联系电话:0836-2827616(行政许可受理窗口电话)
(二)网址:http://www.sczwfw.gov.cn/
(三)投诉电话:0836-12345
十一、注意事项
县(市)自然资源部门应在临时用地审批完成后(含州级审批的临时用地)20个工作日内,将临时用地批准文件、合同、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以及四至范围、土地利用现状照片影像资料信息等传至临时用地信息系统,完成系统备案。
临时用地审批流程图
⠂ ⠂ ⠂ ⠂ ⠂ ⠂ 临时用地请示模板
﹡﹡用地部门
关于﹡﹡临时用地的申请(请示)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政策规定,因﹡﹡施工的需要,现就我单位﹡﹡临时用地有关事宜申请(请示)如下:
一、﹡﹡项目,﹡﹡年﹡﹡月,﹡﹡(国家发改委或地方发改部门等)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备案登记](文号)。
二、﹡﹡临时用地位于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共计﹡﹡个乡(镇、街道)﹡﹡个村(社区)。拟申请临时使用集体土地﹡﹡公顷, 其中:农用地﹡﹡公顷(其中:基本农田耕地﹡﹡公顷,非基本农田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中:可调整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同时拟申请临时使用国有土地﹡﹡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其中:非基本农田耕地﹡﹡公顷,园地﹡﹡公顷(其中:可调整园地﹡﹡公顷),林地﹡﹡公顷,草地﹡﹡公顷,其他农用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合计拟申请临时使用土地﹡﹡公顷。
[若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该临时用地经专家论证确需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公顷,且土地复垦方案符合有关规定。
[若涉及林地]该临时用地占用林地﹡﹡公顷,已于﹡﹡年﹡﹡月取得林业主管部门批准(文号)。
[若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临时用地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已按规定进行了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三、该临时用地不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不需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在(部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该临时用地在(部分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已取得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文号)。]
四、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已通过﹡﹡(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土地复垦方案评审。该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总投资﹡﹡万元,平均每亩土地复垦资金﹡﹡万元,涉及复垦面积﹡﹡公顷,复垦率为﹡﹡%。
五、我单位已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且按合同约定备齐本次临时用地应支付给被占地单位的补偿费用,并承诺依法按时支付到位,保证不发生拖欠。[若已支付费用:我单位已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已按合同约定依法支付本次临时用地应支付给被占地单位的补偿费用。]
我单位将按经批准的土地复垦方案及时组织复垦,确保被压占、挖损破坏土地恢复原土地使用状况,所占用的耕地自临时用地期满之日起1年内恢复种植条件,对临时占用的永久基本农田保证复垦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确保通过验收。我单位承诺确保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维护社会稳定。
特此申请(请示),请予以批准。
﹡﹡年﹡﹡月﹡﹡日
(联系人:﹡﹡;联系电话:﹡﹡)
县(市)级初审意见(参考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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