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自然资规发〔2022〕47号
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海螺沟直属分局:
为扎实做好2022年度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相关工作,根据省厅安排和年初州局自然资源工作会的相关要求,现就近期生态修复重点工作安排如下:
一、年内完成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成果审查备案
为加快建立省、市、县衔接的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强化规划传导,规范重点生态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按照《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0〕45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审查备案的通知》(〔2020〕-81)有关要求,和州政府的统一安排,我州各县(市)均需单独编制县级生态修复规划。目前,大部分县(市)已正有序推进规划编制工作,尚有两县实施缓慢。为确保年内圆满完成州、县两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的审查备案,各县市需进一步加大规划编制力度,在7月30日前完成规划文本及及图件资料编制;8月30日前完成征求意见(征求部门意见、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和专家审查意见;9月30日前完成合法性审查意见、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和环境影响评价说明,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成果资料齐备后报州局组织技术审查。
二、扎实开展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举证
州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在《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局关于我州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及备案入库工作推进情况的报告》(甘自然资规〔2022〕6号)批示“继续抓紧,还要做增量”,袁纲副州长批示“清洪同志,按照州长指示,要在土地整治项目增量上做文章,想办法、出实招,为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要求保障。”高度重视我州土地整治项目验收及备案入库工作。为此,各县(市)务必高度重视已完成土地整治项目因地块照片不清晰或疑似耕地撂荒、休耕等原因未能通过自然资源部审核备案,抓紧落实新增耕地指标不被认可的补充举证工作,要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好补充举证工作的重要性,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统筹部门、乡镇、村组的力量,调动项目区群众的积极性,按要求对项目区耕地进行耕种,及时补充疑似撂荒、休耕耕地的种植照片,尽最大可能提高我州土地整治项目的新增耕地率。在7月30日前务必完成补充举证工作。同时落实专人配合州局做好省、州投资土地整治项目资料的分类整理工作,及时送省整理中心备案。
三、因地制宜的做好项目储备
(一)储备土地整治项目。各县(市)要按照《四川省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退造水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11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以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保护和利用等规划为引领,充分利用耕地后备资源调查评价成果,尽可能将可供土地整治的未利用地调整出来,为土地整治项目提供空间,垦造水田可与土地开发、土地整理、土地复垦(含增减挂钩)等土地综合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有机结合,统筹实施或独立实施。特别是九龙县、丹巴县、泸定县、得荣县等有资源禀赋的县,深挖潜力,加快申报优选省级投资土地整治(垦造水田)项目推进,并积极探索社会投资进入土地整治项目的模式,进一步拓宽土地整治项目的资金渠道,有理有序有节的推动土地整治项目和退造水田项目,增加全州有效耕地面积,进一步提升耕地质量和粮食生产能力。
(二)储备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恢复项目。自然资源部下发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核查图斑已完成“二下”图斑的举证,各县(市)根据图斑基本情况,选取一批集中连片,能较好体现修复效果的图斑,积极编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恢复项目实施方案并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经县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州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关立项后,报省自然资源厅、省财政厅申请入库。其中要依据损毁土地复垦适宜性评价,科学合理的确定恢复利用方向(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耕则耕)。
四、强化在建与生产矿山修复的监管
按照《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要求,一是督促在建与生产矿山业主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相关规定,在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前,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与审查,合理安排生态修复计划。二是督促采矿人按照《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确定的费用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基金,专项用于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洪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的预防和治理、土地复垦、矿山开采影响范围定界、监测管护等生态修复。三是县(市)局加强辖区内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监管,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其登记权限范围内在建与生产矿山的10%。
附件:1.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市县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审查备案的通知(〔2020〕-81)
2.关于进一步加强退造水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发〔2022〕11号)
3.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县(市)级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进度情况表
4.2018年前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举证和缺失资料清单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4月18日
附件3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县(市)级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进度统计表
序号 |
县(市) |
经费落实 |
编制单位名称 |
前期调查研究 |
规划编制阶段 |
规划初稿 |
征求意见 |
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
专家审查 |
合法性审查 |
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
环境影响评价说明 |
规划报批 |
备注 |
1 |
康定市 |
是 |
中地云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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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泸定县 |
是 |
四川省地质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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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丹巴县 |
是 |
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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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九龙县 |
是 |
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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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雅江县 |
是 |
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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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道孚县 |
是 |
至源拓土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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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炉霍县 |
是 |
四川城镇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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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甘孜县 |
是 |
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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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石渠县 |
是 |
四川省华地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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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德格县 |
否 |
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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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白玉县 |
是 |
四川省冶金地质勘查局水文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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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色达县 |
是 |
四川益新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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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理塘县 |
是 |
四川星地星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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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巴塘县 |
是 |
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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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乡城县 |
否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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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稻城县 |
是 |
广誉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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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得荣县 |
是 |
四川蜀西地质工程勘测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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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8年前土地整治项目备案举证和缺失资料清单
序号 |
项目名称 |
监管部退回原因 |
备注 |
1 |
泸定县杵坭乡松林村、金华村、杵坭村、金鸡坝村、瓦斯营盘村、邓油房村、联合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地块无新增耕地影像,请自行核实补充外业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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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泸定县泸桥镇咱里村伞岗坪、团结村五里沟、挖脚村挖脚坝、大坝村大坝、冷碛镇甘露寺村甘露寺、甘露寺村大坪土地开发项目 |
1.备案信息中无实施前影像,按要求补充上传;2.地块115存在“非粮化”;地块107、111、112、124、125等等疑似撂荒、休耕未种植,需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地块116、118等无法反映地块全貌,请多方位多角度朝地块内补充外业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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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丹巴县巴旺乡德洛村、瓦苏村土地整理项目 |
地块21-28等等未有种植物,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需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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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雅江县瓦多乡呷德村土地开发项目 |
项目地块照片1、11、17、18、2、20、21、22、23、27、9无法反映地块全貌,请多方位多角度朝地块内补充外业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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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炉霍县斯木乡吉绒村、瓦达村、克木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地块7、317疑似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情况,核实后重新拍照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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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炉霍宜木通龙坝土地开发项目 |
项目地块1、3疑似撂荒、休耕等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部复核要求补证 |
7 |
甘孜县拖坝乡扎来村土地开发项目 |
地块数不符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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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甘孜县生康乡丹果村、德西顶村、莫穷村、学巴底村、仲柯村土地整理项目 |
地块516、518、520、522、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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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新龙县博美乡拉巴村、雄龙西乡提巴村土地整治项目 |
项目地块60疑似撂荒、休耕,请补充举证种植季影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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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石渠县真达乡更思村、甲日村、当巴村、麻达村、紫夫村土地整理项目 |
1.项目地块63、66照片涉嫌作假;2.项目地块65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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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德格县温拖乡温拖村土地开发整理项目 |
地块1、12、13、14、15、17、18、19、2、3、5、7、8、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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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白玉县赠科乡上比沙村、下比沙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地块1、2、23、24、33、35、60、24、79等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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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白玉县灯龙乡洞拖村、伍沙村、定戈村土地整理项目 |
地块14、18、19(部分)、31、34、36等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拍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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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白玉县赠科乡定布村、扎玛村土地整理项目 |
1.项目地块10、11、12、13、138、14、144、153、154、156、16、172、2、22、23、29、3、30、31、32、33、34、35、36、37、38、39、4、40、41、42、43、44、45、46、47、48、49、5、50、51、52、53、54、55、56、57、58、6、7、8、9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2.部分地块未上传新增耕地影像,请核实后补充上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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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理塘县上木拉乡奔戈村、打哈村、格中村等11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项目地块110、111、13、240、384、442、489、498、532、541(部分)、562、577、591(部分)、620、76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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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理塘县上木拉乡奔戈村土地开发项目 |
地块1、10、11、12、13、14、15、16、17、18等所有地块均存在砾石较多,且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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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巴塘县苏哇龙乡王大村、归哇村、绒差绒村、岗达村、雄龙村土地开发项目 |
1、立项批复描件不完整,缺少有关附件,请上传完整扫描件;2、该项目为2017年前立项实施项目,请按部12号文要求提供省厅关于项目资金类型及所切分可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面积的证明文件扫描件;3、项目地块1疑似撂荒、休耕等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4、项目地块4疑似非粮华情况,请核实后重新拍照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5、原则上请一周内修改完善后报部。 |
该项目的举证备案涉及能否及时归还省厅耕地占补卡平衡指标欠账 |
18 |
乡城县青麦乡巴吾村土地开发项目 |
1.上传实施前影像模糊看不清楚,请核实后重新上传;2.全部地块部分影像地块中碎石、砾石较多。全部地块疑似撂荒、休耕未种植,需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3.部分地块种植中药材存在“非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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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稻城县蒙自乡瓦格村土地开发项目 |
项目地块1、10、100、101、102、103、104、105等等全部图班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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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稻城县桑堆镇桑堆村、所冲村、吉乙村土地整理项目 |
1.项目地块538照片无法反映地块全貌,请多方位多角度朝地块内补充外业举证;2.项目地块478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3.项目地块427中碎石较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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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稻城县色拉乡龙五村等6个村土地整理项目 |
请对大部分地块删除的原因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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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稻城县金珠镇、省母乡土地整理项目 |
请对大部分地块删除的原因做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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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得荣县古学乡古学村、塔恩同村、左贡村、因归村、卡日贡村、日顶村、日中村、毛屋村、得则村、冉称村、下拥村、必拥村土地整理项目 |
1、地块18、182、186、19、193、212、213、223、229、26、70疑似存在非农化非粮化情况,请核实后重新拍照举证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地块208(部分)、220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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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得荣县茨巫乡卡贡、杠拉、日拥、郎达、卡色村土地开发项目 |
项目地块1、11、13、16、17、18、20、21、22、23、24、25、26、27、28、29、30、31、32、5疑似撂荒、休耕等未种植情况,请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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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得荣县白松乡夺松、日当、日麦、白松、来依村土地开发项目 |
1.补充耕地平均质量等别未填报;2.项目名称与验收证书不一致(证书为土地整理项目);3.地块13、14、15、17、18、20、23、25、27等等部分影像照片疑似撂荒、休耕未种植,需补充举证种植季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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