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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徽甘孜藏族自治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政府信息公开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全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27    浏览次数:    【字体:

        甘自然资规发〔2022〕56号


        )自然资源海螺沟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20229号)要求,结合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非煤矿山企业实际情况,切实加强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推动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开展,领导同意,现将《全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427

                                    全州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论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15条措施及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两件大事,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监管执法 打非治违 有效防范消除安全风险隐患的通知》(自然资电发〔2022〕12号)《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州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甘安委〔2022〕9号)相关要求及4月14日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自然资源领域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州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认识我省安全生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织密织牢自然资源领域监管责任体系,压紧压实矿业权人等企业和其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隐患,精准发现和严厉打击自然资源领域各类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以及成都大运会成功举办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按照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以推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措施为重点,围绕“理直气壮、标本兼治、从严从实、责任到人、守住底线”工作要求,全面开展全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配合牵头部门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行动,不断强化“护安2022”监管执法,持续开展打击盗采矿产资源及“洗洞”盗采金矿等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健全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推动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更加有力有效的措施查大风险、除大隐患、防大事故,坚决守住自然资源领域安全底线,确保不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不发生重大人员伤亡,保持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持续向好态势。

        二、重点内容

        (一)对照15条措施,压紧压实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责任。

        对照安全生产15条措施,深入查找自然资源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动各项安全工作落实见效。重点检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主要负责人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各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及专项工作开展情况,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洗洞”盗采金矿工作开展情况,日常监管执法是否存在宽松软情况,矿产资源安全监管制度落实情况,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等。

        (二)紧盯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方面。重点排查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整治修复名义违法开采、“洗洞”盗采金矿等非法违法行为,排查在铁路、公路、输油管线等沿线非法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排查矿业权人是否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勘查或开采活动,排查是否存在生态保护红线退出矿山及其他关闭煤矿、非煤矿山“死灰复燃”等情况,检查矿业权人是否将涉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相关内容纳入企业的安全生产清单管理,并认真落实到位。

        地灾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方面。检查地灾治理、生态修复工程的安全生产相关制度执行落实情况,严厉查处违法分包转包、挂靠资质行为等违法行为,有效防范化解自然资源领域工程安全风险。

        地勘行业方面。各地勘单位要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2022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及《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地质勘查和测绘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围绕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严格落实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提升野外安全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针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建立整改措施清单。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统筹专业队伍力量,对本行政区内地勘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检查。

        其他方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直属单位要针对车辆出行、消防燃气等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对照排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治到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开展的燃气、矿山、消防、校园、文化和旅游、能源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认真履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修复、地灾防治、土地及矿业权审批、自然资源执法等职责,依法打击土地及矿产资源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坚决防范重大风险,实行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本地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风险隐患进行系统分析、精准研判,对矿山、地勘项目、地灾治理及修复工程等高风险点要实行重点督查。省厅及市(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抽查,对检查、督查、抽查发现的问题隐患采取“发点球”方式,交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整改或负责督促有关单位或企业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各级自然资源部门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进行“回头看”,确保问题隐患整改销号。

        (五)严防死守,严格自然资源领域执法监管。要以查处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为重点,深化“打非治违”。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以整治修复等名义违法开采等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违规行为。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重点部位、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执法,将关闭及停产矿山、退出生态保护红线矿山、“洗洞”盗采金矿等作为监管执法重点。要通过矿产卫片执法、购买服务开展矿山实地检查、采用科技手段开展露天矿山动态监管、利用矿业权人信息公示检查、储量动态检测等监管执法手段,充分依靠基层自然资源所、村社及群众的力量,尽早发现、尽早制止、尽早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着力将容易引发事故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要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和联合执法等方式开展监管执法工作,要坚决整治执法检查宽松软问题,对违法行动打击不力,导致违法违规及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要予以追责。

        三、工作安排

        4月中旬至12月底结束,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4月中旬至4月下旬)。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和本领域安全监管形势,制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召开会议,利用短信、新媒体,邀请媒体集中报道等多种形式进行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实行“四查”阶段(4月下旬至7月15日)。针对“五一”和省十二次党代会、成都大运会等敏感时期,厅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及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力量采取“四不两直”“三带三查”方式,认真开展督查检查,并实行检查组组长签字。

        企业实行自查(4月下旬至5月15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开展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自报,对企业自己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违法行为进行自行纠正处理的,可免予处罚或从轻处罚。

        属地综合检查(5月16日至5月31日)。按照“属地为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综合检查,对矿山、地勘项目、地灾治理及生态修复工程等要实行全覆盖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及违法行为,迅速督促整改和依法予以处理。

        异地交叉检查(6月1日至6月15日)。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组织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在县(市)之间开展交叉检查,防止和避免选择性执法以及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走过场的现象发生。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抽查,结合开展自然资源领域“护安2022”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加大惩戒力度,保持严管重罚高压态势。

        州级综合督查(6月16日至7月15日)。由州局组织督导组或抽查暗访组,对各县(市)及企业开展综合督查,重点督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的开展情况,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三)问题整改阶段(7月16日至9月20日)。对企业自查、属地综合检查、异地交叉检查、省级综合督查发现的问题,都要建立台账,限期督促落实整改。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采取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措施,确保隐患问题整改到位,严防因隐患整改不及时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

        (四)开展“回头看”阶段(9月21日至11月20日)。州局组织督导组或抽查暗访组,对各县(市)及企业开展发现问题隐患整改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督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和贯彻落实安全生产15条措施实施意见阶段任务完成情况,全力确保国庆节和党的二十大期间的生产安全。

        (五)总结提高阶段(11月21日至12月31日)。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对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中发现的根源性问题分析原因、增添措施,建立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安排部署。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靠前协调,其他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明确专人牵头负责相关工作,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成立工作专班或工作小组全面推进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要迅速行动,结合本地和行业安全监管实际,认真制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和工作标准要求。同时,要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动态调整、统筹协调,既要通过大检查解决一批实实在在的自然资源领域安全风险隐患问题,又要防止运动式、“一刀切”检查执法影响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二)积极协同配合,构建长效机制。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主动配合并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并切实按照当地安委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开展自然资源领域相关工作。要坚持企业自查自纠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监督检查与联合执法相结合。对集中整治过程中发现的突出问题、重点问题,要认真剖析,找准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和方案。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构建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长效机制,提升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严厉督查通报,严肃责任追究。对工作推进不力、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隐患整治不彻底的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对因上述原因导致涉及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事故的,坚决查明原因、从严从重追责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总结经验成效。各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022年5月上旬前上报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每月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护安2022”安全生产执法专项行动一并报送。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经验成效,于2022年12月2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报告,相关信息和总结报送州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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