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23 10:48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一、出台背景
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快构建保护有力、集约高效、监督严格的耕地保护新格局,近日,省自然资源厅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耕地卫片监督方案(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32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完善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工作机制的意见》(自然资办发[2021]33号)统一部署,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全省耕地动态监测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计划到2023年,全面建立 “天上看”、“实时查”、“及时管”、“地上巡”、“随手拍”的“空、天、地”一体化全覆盖耕地动态监测机制。
二、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自然资源部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执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突出耕地动态监测基础支撑作用,切实提高耕地动态监测工作水平,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三、监测手段
充分应用先进技术手段和务实管用措施,通过卫星遥感“天上看”、视频监控“实时查”、田长负责“及时管”、网格专员“地上巡”、公众参与“随手拍”,构建起“空、天、地”一体化的耕地动态监测网络,实现对耕地变化情况“全天候、全方位、智能化”实时监控。以每两个月为一个监测周期,重点对耕地“非农化”和耕地“非粮化”情况、已验收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新増耕地现状及后期管护情况、永久基本农田补划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耕地变化情况等开展监测。
四、出台意义
《实施意见》的出台,强化了对耕地动态监测成果的应用,按照“县级初核确认、市级复核把关、省级监督检查”的程序,每两个月对耕地变化情况进行核实处置。同时,建立结果通报机制和多部门间成果共享机制,并将监测结果作为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和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党政同责考核的重要依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