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06 | 来源: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拟订资源价格、环境价格、工业品价格管理的原则、方法、项目和标准。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负责市场价格分析、预警、价格政策公布和价格信息发布工作,监测全州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预测预警市场价格运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全州价格监测网络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行政事业性收费、 公益服务收费、 公用事业价格、 中介服务收费、 房地产价格、 旅游价格等法规和政策。 制定州列名管理的公益服务收费、 公用事业价格、 中介服务收费、 房地产价格、 旅游价格等服务价格。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和调整权限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组织实施收费年度审验, 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 协调有关收费争议。
科室负责人:白肖肖
联系方式:2831593
科室人员:耿吉 洪云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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