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6-16 | 来源:财金科 | 访问量:0 | 【字体:大中小】 | 【打印文本】 | 分享到: |
甘社信办〔2020〕5号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各县(市)发展改革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办财金〔2018〕424号)、《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实施方案》(甘办发〔2016〕25号)等文件要求,按照《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大数据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双公示”工作 切实提高“双公示”信息质量和数量的通知》(川发改信用〔2019〕472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开工作(以下简称“双公示”),切实提高“双公示”数据归集报送质量和数量,夯实全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基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双公示”工作重要意义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公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是深化“放管服”改革的有效手段。做好“双公示”工作,有利于加强信用信息资源整合,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利于加强社会监督,发挥公众对规范市场主体行为的积极作用;有利于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双公示”工作影响范围广、涉及领域多、社会关注度高,各级各部门要加强领导,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现“双公示”数据的全覆盖、无遗漏。
二、把握“双公示”工作原则
(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及其他依法不予公开外,将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息及时、准确、无遗漏地向社会公开,应示尽示。
(二)坚持“数据规范、注重时效”的原则。准确完整归集报送“双公示”数据信息,严格落实“七日”公示制度,确保信息公开时效性。
(三)坚持“权责清晰、科学考核”的原则。坚持“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做到责任到人,落实到位。建立“双公示”信息动态管理机制,加强月度核查通报。
(四)坚持“拓展应用、联合奖惩”的原则。加大“双公示”信息应用力度,推动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商会、信用服务机构等共享共用“双公示”信息。
三、规范“双公示”工作内容
(一)“双公示”信用信息内容和标准。
1、行政许可事项公示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基本信息、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许可类别、许可证书名称、许可编号、许可内容、许可决定日期、有效期、许可机关、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当前状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2、行政处罚事项公示内容: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法人(自然人)基本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没收违法所得及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日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
(二)统一“双公示”信息报送范围及方式。“双公示”信息归集报送工作原则上由州级统筹负责。州级相关部门(单位)应安排专人指导、收集和统一报送本系统州、县两级的“双公示”信息。
1、存量数据。2018年1月-2020年6月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并以Excel表格的方式报送至“信用甘孜”邮箱(gz_xinyong@163.com)。其中,2020年1月-2020年6月的存量数据在7月4日前,2019年的存量数据在8月31日前报送;2018年的存量数据在10月31日前报送。
2、增量数据。2020年7月之后产生的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数据。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四川甘孜)数据上报系统全量归集上报“双公示”信息。
(三)统一公示窗口和公示方式。相关部门(单位)在作出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作出决定之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在本部门(单位)门户网站公示“双公示”信息,并同步全量推送至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中国(四川甘孜)”官网集中向全社会公开公示。
(四)建立规范的“双公示”工作台账。各级相关部门应按照国家统一的“双公示”工作台账格式要求(见附件1),规范建立本部门“双公示”工作台账。有业务管理系统的部门可直接从本部门业务系统进行导出,没有业务管理系统的部门要手动建立工作台账。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及时更新“双公示”事项目录。“双公示”事项目录是记录、归集、报送、公示“双公示”信用信息的基础依据。州级相关部门要结合“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应归尽归、应示尽示”的要求,全面梳理编制本系统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并动态调整更新。
(二)准确报送“双公示”信息。按照“谁产生、谁提供、谁负责”的原则,州级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阅读附件中“双公示”数据填报说明,熟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公示标准、字段详细说明等内容,有效提高数据填准确度、减少重复填报的频次。
省大数据中心将对“双公示”报送信息进行数据校验,不符合标准的数据将退回原报送单位,由原报送单位及时完善后重新报送。
(三)严格执行“双公示”信息7日上网公示制度。国家每季度将委托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对全省“双公示”工作进行评估,对新增“双公示”数据台账进行抽样检查,省信用办将定期通报各市(州)“双公示”信息公示情况。相关部门(单位)须严格落实好7日上网公示制度,超过7日上网公示的“双公示”信息将无法满足“时效性”指示考核得分要求。
(四)建立“双公示”长效评估和考核机制。“双公示”信息7日公示率、优质数据占比率、数据范围覆盖率等指标是国家开展“双公示”第三方评估的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的主要指标。我州已将“双公示”工作纳入政务公开目标绩效考核,州级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大对本系统“双公示”信息质量和数量的督促力度,县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双公示”工作的督促指导。州信用办将按月对我州州级部门(单位)“双公示”信息报送的有效数量、质量、实效在信用中国(四川甘孜)网站上进行通报。
州信用办联系人:吴磊2870459 15884494515
“信用甘孜”邮箱地址:gz_xinyo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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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双公示”工作台账模板
2.行政处罚(法人)模板
3.行政处罚(自然人)模板
4.行政许可(法人)模板
5.行政许可(自然人)模板
bt365官方网站_假的网站365怎么看_365手机卫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代章)
2020年6月16日
附件1:
“双公示”工作台账(模板)
序号 |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案件名称 |
行政决定日期 |
报送日期 |
门户网站“双公示”相关栏目推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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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项目名称/案件名称 |
行政决定日期 |
报送日期 |
门户网站“双公示”相关栏目推送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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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行政处罚填报表(法人)(模板)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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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项,填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
2.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项,根据相对人所属类别填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三个类别中的一个。
3.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如个体工商户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填写 17 个 0 加 X 代替,换照后将该字段修改为正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该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号为必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4.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5.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6.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7.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8.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9.法定代表人: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必填项,个体工商户填写经营者姓名,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10.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身份证、护照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对应的证件类型,涉及到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11.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当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不为空白时,此项为必填,当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为空白时,此项为空白。
12.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必填项,填写行政处罚决定文书编号,例如“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XXXX 管理(上海有限公司〔2017〕XXX 号”中的“〔2017〕XXX 号”。
13.违法行为类型:必填项,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14.违法事实:必填项,行政相对人的主要违法事实。例如“XXX 有限责任公司,经销假冒“红豆”牌服装,侵犯了红豆集团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15.处罚依据:必填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16.处罚类别:必填项,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或其他,如为“其他”,处罚类别2不能为空。
17.处罚类别2:若处罚类别为"其他"此项为必填。
18.处罚内容: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9.罚款金额 (万元):处罚类别为”罚款“时此项为必填项。
20.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处罚类别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时为必填项。
21.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类别为“暂扣或吊销执照”时为必填项。
22.处罚决定日期:必填项,做出处罚决定的具体日期,文本格式为:YYYY/MM/DD。
23.处罚有效期:必填项,做出处罚决定的截止期,文本格式为:YYYY/MM/DD。
24.公示截止期:必填项,做出处罚决定在网上公示的截止日期,文本格式为:YYYY/MM/DD,2099/12/31的含义为长期。
25.处罚机关:必填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各级行政处罚机关全称,如“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6.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处罚的各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7.数据来源单位:必填项,上传该条数据的单位全称,如“x省xx市发展改革委”
28.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数据来源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9.备注: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30.电子版中标注“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标注“蓝色”的字段为选填项。
附件3:
行政处罚填报表(自然人)(模板)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类别 |
处罚类别2 |
处罚内容 |
罚款金额 (万元)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处罚有效期 |
公示截止期 |
处罚机关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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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项,填写公民姓名。
2.证件类型:必填项,填写身份证、护照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对应的证件类型。
3.证件号码:必填项,依据证件类型进行输入。
4.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填写行政处罚文书编号。
5.违法行为类型:必填项,填写行政相对人具体违反的某项法律法规。
6.违法事实:必填项,行政相对人的主要违法事实。
7.处罚依据:必填项,行政处罚决定机关作出处罚所依据的法律法规。
8.处罚类别:必填项,填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9.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或其他,如为“其他”,处罚类别2不能为空。
10.处罚类别2:若处罚类别为"其他"此项为必填。
11.处罚内容: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2.罚款金额 (万元):处罚类别为”罚款“时此项为必填项。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 (万元):处罚类别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时为必填项。
13.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类别为“暂扣或吊销执照”时为必填项。
14.处罚决定日期:必填项,做出处罚决定的具体日期,文本格式为:YYYY/MM/DD。
15.处罚有效期:必填项,做出处罚决定的截止期,文本格式为:YYYY/MM/DD。
16.公示截止期:必填项,做出处罚决定在网上公示的截止日期,文本格式为:YYYY/MM/DD,2099/12/31的含义为长期。
17.处罚机关:必填项,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各级行政处罚机关全称,如”xx市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8.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处罚的各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数据来源单位:必填项,上传该条数据的单位全称,如“x省xx市发展改革委”。
20.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数据来源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1.备注: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22.电子版中标注“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标注“蓝色”的字段为选填项。
附件4:
行政许可填报表(法人)(模板)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 |
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 |
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类别2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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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项,填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名称,涉及没有名称的个体工商户时填写“个体工商户”。
2.行政相对人类别:必填项,根据相对人所属类别填写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三个类别中的一个。
3.行政相对人代码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如个体工商户暂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可填写 17 个 0 加 X 代替,换照后将该字段修改为正式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同时该个体工商户工商注册号为必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4.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5.行政相对人代码_3 (组织机构代码):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6.行政相对人代码_4 (税务登记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7.行政相对人代码_5 (事业单位证书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8.行政相对人代码_6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时此项为选填项,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9.法定代表人: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必填项,个体工商户填写经营者姓名,涉及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10.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涉及法人及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时此项为选填项,通过下拉菜单选择身份证、护照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对应的证件类型,涉及到自然人时,此项为空白。
11.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当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不为空白时,此项为必填,当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为空白时,此项为空白。
12.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必填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标题。
13.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必填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编号。
14.许可类别:必填项,填写普通、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或其他,如为“其他”,许可类别2不能为空。
15.许可类别2:若许可类别为“其他”此项为必填。
16.许可证书名称:选填项,填写行政许可证书名称,例如“煤矿生产许可证”。
17.许可编号:选填项,除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外,如有行政许可证书,需填写行政许可证书编号,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编号。
18.许可内容:必填项,填写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9.许可决定日期: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决定的具体日期,格式为 YYYY/MM/DD。
20.有效期自:必填项,填写行政许可决定的开始执行日期,格式为 YYYY/MM/DD。
21.有效期至:必填项,填写行政许可决定的截止日期,格式为 YYYY/MM/DD,2099/12/31 的含义为长期。
22.许可机关: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各级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全称,例如“XX 市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3.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各级行政许可决定机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4.当前状态:必填项,1 的含义为有效,2 的含义为无效。
25.数据来源单位:必填项,上传该条数据的单位全称,如“x省xx市发展改革委”。
26.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数据来源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7.备注: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28.电子版中标注“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标注“蓝色”的字段为选填项。
附件5:
行政许可填报表(自然人)(模板)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 |
许可类别 |
许可类别2 |
许可证书名称 |
许可编号 |
许可内容 |
许可决定日期 |
有效期自 |
有效期至 |
许可机关 |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当前状态 |
数据来源单位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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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说明:
1.行政相对人名称:必填项,填写公民姓名。
2.证件类型:必填项,填写身份证、护照号、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对应的证件类型。
3.证件号码:必填项,依据证件类型进行输入。
4.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必填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标题。
5.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号:必填项,行政许可决定文书编号。
6.许可类别:必填项,填写普通、特许、认可、核准、登记或其他,如为“其他”,许可类别2不能为空。
7.许可类别2:若许可类别为"其他"此项为必填
8.许可证书名称:选填项,填写行政许可证书名称,例如“煤矿生产许可证”。
9.许可编号:选填项,除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外,如有行政许可证书,需填写行政许可证书编号,例如“食品经营许可证” 的编号。
10.许可内容:必填项,填写行政许可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11.许可决定日期: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决定的具体日期,格式为 YYYY/MM/DD。
12.有效期自:必填项,填写行政许可决定的开始执行日期,格式为 YYYY/MM/DD。
13.有效期至:必填项,填写行政许可决定的截止日期,格式为 YYYY/MM/DD,2099/12/31 的含义为长期。
14.许可机关: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各级行政许可决定机关全称,例如“XX 市 XX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5.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做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各级行政许可决定机关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6.当前状态:必填项,1 的含义为有效,2 的含义为无效。
17.数据来源单位:必填项,上传该条数据的单位全称,如“x省xx市发展改革委”。
18.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必填项,填写数据来源单位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9.备注:选填项,填写其他需要补充的信息。
20.电子版中标注“红色”的字段为必填项,标注“蓝色”的字段为选填项。
责任编辑:李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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